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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启动2018年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

临沂卫生计生监督网 www.txgow.com 2018-03-21 来源: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

 

为加强我市放射卫生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放射诊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防护意识,保障受检者、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卫计委制定《临沂市2018年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认真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及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实现放射诊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实行全面检查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超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未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41日至531日为第一阶段——自查阶段,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家。同时,要着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做到零容忍、严执法,全面纠正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61日至930日为第二阶段——督查阶段,市里将抽调专门人员、组织专业力量,对各县区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采取不通知、不听汇报、直接到单位、直接到现场的形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查处情况逐县区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将约谈县卫计局分管领导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抄送县区政府建议问责。101日至31日为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对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配齐、配强监督执法队伍,继续开展不间断的监督执法活动,形成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和回潮,确保专项整治阶段的成果得到巩固。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对仍没有达到专项整治效果的县区,市支队将有针对性地单独开展回头看活动,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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