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圆满完成489家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临沂卫生计生监督网 www.txgow.com 2017-10-26 来源:未知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已圆满完成市直管和14个县区共489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按照省卫计委统一部署,5月份,我市制定并向各县区下发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6月初,市卫计委安排参加了省所在泰安召开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会议暨培训班。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培训班,对我市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工作目标和要求、信息报送内容、工作进度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依法行政,科学监督,规范执法,提高效能,扎实推进,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其中医疗机构包括全部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按照一级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类分级进行监督。对医疗机构综合管理、预防接种、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我市共对489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量化赋分综合评价,共确定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206家,合格单位275家(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重点监督单位8家(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或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我市在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面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既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工作相衔接,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条件和依据,又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监督频次,实行动态管理。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水平。
版权所有:临沂市卫生监督所 技术支持:临沂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鲁ICP备05023200 访问旧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