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卫生监督所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努力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临沂卫生计生监督网 www.txgow.com 2016-07-1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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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以来,按照新的职责分工,临沂市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我市劳动者健康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成职业健康检查网络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临沂市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2013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力度,为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提供优质服务;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办理并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将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监督。2012年以来,辖区内无申请职业病鉴定病例。
二是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临沂市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进行免费义诊等形式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临沂市将放射诊疗卫生监管工作列为卫生监督和医疗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印发《临沂市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把放射诊疗卫生监管纳入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内容,将放射诊疗许可情况作为医疗机构校验和换证的重要条件,强化放射诊疗设备的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年开展侧重点不同的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查体机构、诊断机构做到监督覆盖率100%。
四是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2013年以来,临沂市大力加强全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工作,加大对县区的培训、指导、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各项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卫生防护标准建设;先后派卫生监督员到各县区针对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文书制作、资料收集、现场监督等内容进行讲课和现场培训;要求各县区做到“六到位”,确保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符合国家标准。2013年至2015年,共对140余台(套)放射设备进行控制效果评价,40个新建项目预评价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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